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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威颱風災損可申請租稅減免 苗栗稅務局提醒30日內提出申請
2026-07-14

記者蔡小雪/苗栗報導
受巴威颱風帶來強風豪雨影響,苗栗縣部分地區傳出災情。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,民眾若因颱風造成房屋、土地、車輛等財產損失,只要符合相關規定,可自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提出租稅減免申請,以減輕災後負擔。
稅務局表示,民眾若遇到災害造成財物毀損,應掌握「災損減免3步驟」。首先,在清理現場前先拍照存證,完整記錄受損情形;其次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包括災害損失申報表、受損照片、修車廠證明等資料;最後於災害發生30日內,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。
稅務局指出,地方稅可申請減免項目包括房屋稅、地價稅、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;國稅部分則包含所得稅、營業稅、貨物稅及菸酒稅,符合規定者皆可依法申請。
針對使用牌照稅,稅務局說明,汽、機車(151cc以上)若因災害損壞而無法使用,民眾可持相關證明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,使用牌照稅將計徵至災害發生前一天;若未能立即辦理,也可檢附相關機關及修車廠證明,依實際停駛天數申請減免。
房屋稅方面,若房屋毀損面積達整棟五成以上,且須修復後才能使用,可免徵房屋稅;毀損面積達三成以上未滿五成者,可減半徵收。至於土地因山崩、地陷、土石流或沙壓等因素,導致無法使用者,可申請免徵地價稅;採查定課徵娛樂稅的業者,如因災害停業,也可依實際停業天數申請減免。
稅務局提醒,颱風期間應以人身安全為優先,避免非必要外出;災後若有財產損失,除盡速拍照保存證據外,也別忘了在期限內提出租稅減免申請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相關申請方式、減免標準及應備文件,可至稅務局「災害減免專區」https://www.mlftax.gov.tw/cp.aspx?n=568查詢,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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